岗位职责:1、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,代表监理单位全面履行监理合同。2、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,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。3、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,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。4、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,协调处理各专业监理业务,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调配人员。5、主持监理工作会议、工地例议,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。6、审查并签署施工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、施工组织设计、技术方案、进度计划等文件。7、检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的质量、安全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。8、签发单位工程停工令、复工令,审核并签署验工计价表、工程付款凭证和工程结算书。9、根据授权审核和处理变更设计事宜。10、参与或配合对工程质量事故、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。11、定期巡视施工现场。12、对费用索赔、工程延期提出处理意见。13、组织编制监理月报、专题报告和工作总结。14、审核并签认施工单位的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资料。15、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申请报告,参加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。16、组织整理项目监理资料。任职资格:1、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,建筑、土木、工民建类相关专业;2、1年以上工程监理工作经验,有助理工程师资格者优先;3、精通工程监理,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知识,了解建筑法、合同法、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,了解工程概预算相关知识;4、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,能够合理、有效地协调各项相关工作,工作严谨、认真、细致,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;5、责任心强、吃苦耐劳,能适应经产出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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